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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期
2007-1-1至2007-1-7
發行人:何榮生
社 長:連瑞猛
總編輯:劉新華
主 編:張玉明
記 者:蔡秋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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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精神問題照護指南(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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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譚延輝
由美國ASCP(American Society of Consultant Pharmacists)公布有關老年人使用精神科藥物的使用指南,分兩期簡介如下。
指南一:老年人的情感、認知行為及精神方面的問題應該時常被注意。
老年人是情感與認知疾病的高危險群。不論是醫生或藥師,當發現老人家有類似憂鬱症或老年痴呆等問題徵兆產生時,應主動給予關心及注意。專業的醫療人員可用一些工具來測量老人家的精神情況,或者轉介給更為熟稔的專家來處理,常用的工具如下:
※Folstein Mini-Mental Status Exam (MMSE)
※Geriatric Depression Scale (GDS)
※Cornell Scale for Depression in Dementia
在護理之家或安養中心的老人們常常會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經估計約有25%到30%的老人們有憂鬱症的問題,半數以上護理之家的老人有認知能力的障礙;更有研究顯示,80%到90%護理之家的老人們至少有一個以上的精神方面問題,類似的情況在安養中心也是普遍存在的。因此,當發現老人家有類似問題時要盡快去了解、處理,倘若無法處理也要轉介給有能力處理的專家來解決。
指南二:老年人若有精神方面的問題產生時,應交由合格的專業人員來做全面性的評估。
在評估老人精神方面問題時,有一位合格的專業人員來諮詢是必要的。老年人的照顧者,不論是醫事人員或家人,都需要接受一些簡單、能提早發現老年人精神問題的訓練。大部分的情況,老年人初期症狀或異常行為都可能是精神病發病的前兆,譬如失眠可能是憂鬱症初期的症狀之一。
老年人的異常行為也需要多加留意,這些異常行為有可能是生理不適、藥物引起、或者是真正有精神方面的問題。譬如若一位老年人吃不下飯,有可能是因為牙痛造成,這時候就需要全面性的評估來確認出此異常行為的真正發生原因為何。若引起異常行為的原因可能是藥物引起的,這時候藥師就要負責檢視病患的用藥是否符合適應症,藥物使用是否有效、安全,及病人的服藥配合度是否良好,以避免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
在評估過程中,治療目標應該被明確建立起來,每個治療目標應按照個別病人的情況來建立,配合病人的需要、生活型態、臨床治療需求來擬定適當的治療目標,以免落於醫事人員與病人想法不同步的窘況。
在專業的醫療照顧機構(e.g.護理之家)內,全面性的評估可由直接照顧的醫師、護理人員、藥師、服務志工及精神科醫師來執行,健全的醫療團隊,(包含家人、看護)共同來關心老年人的健康,才可使老年人的生活獲得充分地保障。
指南三:老年人的異常情緒、行為應由看護或醫療機構人員時時注意,且客觀、詳細地將異常狀況記錄下來。
當觀察到老年人的異常行為時,明確地記錄這些異常行為是很重要的,不論引起這些行為的理由是身體不適或藥物都好,所有的異常行為都應該記錄下來,而客觀、詳細地記錄這些行為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病人的狀況是改善還是惡化了,也可以幫助我們評估我們的治療(包含藥物)是否有效。
記錄寫得愈詳細愈好,包括發生異常行為的時間、地點、發生異常行為前有什麼情況發生等等,這些都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異常行為發生的真正原因。譬如老年人是否在某個特定房間才會有異常行為產生?是每天的某個特殊時間點嗎?是遇見某個特定人物?包括了任何異常的行為型態等,這些都應該詳細記錄下來。
一個好的記錄應該避免含糊的用字,譬如興奮、驚恐等等,主要原則是記錄是否提供足夠的資訊來分析、了解病人的狀況,而只記錄簡單的資料(例如異常行為發生次數等等),是不能提供足夠的資訊來讓我們找出這些行為的真正起因。
指南四:當老年人出現的異常行為沒有立即性的傷害時,剛開始應盡量採取非藥物治療的方式,譬如居住環境的改善、生活習慣的改變、心理諮詢等等,來試著改善老年人的異常行為。
當老年人的問題已被仔細評估及建立了治療目標之後,就需要著手進行“改善異常行為”的照顧計畫,一般來說非藥物治療的方式也可有效預防及改善老年人的異常行為。
改善異常行為的照顧計畫有個優先原則:盡量不去打擾老年人。若非藥物的介入活動無效,或者效果不好時才考慮用藥物治療。也只有在老年人的異常行為會傷害自己或者其他人時,藥物治療才變成優先考慮。
(本文作者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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