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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期
2007-3-12至2007-3-18
發行人:何榮生
社 長:連瑞猛
總編輯:劉新華
主 編:張玉明
記 者:蔡秋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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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需要充什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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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藥葫蘆
藥師不就是數數藥丸而已嗎?骨子裡藥師職場是兼重學歷、經歷與專業訓練及實務工作的,繼續教育與執業執照定期更新連動更是大勢所趨,立法院(3/5)三讀通過藥師法修正條文,乃衛署落實從事醫療行為有關的專業證照都必須定期更換之既定規劃。
繼醫師(中醫師、牙醫師)、營養師、助產人員(助產師及助產士)、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呼吸治療師,及今年初通過之醫事放射師、醫事檢驗師、職能治療師及物理治療師、護理人員相關法條都ㄧ致要求每六年配合繼續教育證明文件更新執業執照。
不過,對台灣藥師而言,繼續教育內容能學以致用最為重要,讓藥師面對民眾更具說服力,可以協助患者發現、預防及解決藥物相關的問題;以專業的態度轉化醫藥新知與治療準則,讓大眾明白藥物對其身體所產生的正面與負面影響,化解心中的疑慮,進而配合藥物的治療計畫。
國內藥學教育始於1908年(國防醫學院的前身北洋軍醫學堂招收第一期藥科學生);一個世紀的藥學教育歷程,面對國內外醫療環境潮流,變革更是刻不容緩,由四年制延伸六年制修業的「拔尖計畫」已經上路,核心課程涵蓋生物醫學科學、製藥科學、藥物行為學、藥物社會學與藥事行政管理科學、藥事執業和專業經驗等。跨醫藥領域外的相關知識應融入藥學教育課程規劃之中,讓台灣藥師人力兼顧質與量的有效提升,培養良好服務態度與具有絕佳專業能力,善用科技導入於專業服務範疇,才能擔負起對民眾正確、安全用藥的重責大任。
藥學教育的改革是千秋大業,無論是老幹或新枝都需要持續被灌溉與滋養,藥師養成必須與時並進,才能有效提升藥師專業與普受民眾的尊敬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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