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回應貴刊於96年5月份第1523期中「藥師談藥事」欄,刊載由盧胡耀先生所撰「Pethidine等管制藥何日正名?」一文,其中述及本局製藥工廠多項產品標籤之拉丁文品名,經建議仍久未見改善及建議本局製藥工廠改變錠劑包裝等問題。
本局管制藥品簡訊第31期(2007年4月),已周告購戶及醫事人員,本局製藥工廠之相關產品於95年10月份起已逐項經藥政處核定,將拉丁文品名變更為英文品名,並陸續以新標籤產品上市,目前大部份產品均已改用新標籤,其更新進度如下表。其中Pethidine注射液及Pethidine錠,已分別於96年1月及96年6月的生產批開始使用新標籤生產上市。
另有關錠劑改用泡殼包裝案,本局製藥工廠確曾多次對現有之鹽酸嗎啡錠及磷酸可待因錠進行過包裝變更測試,然因排裝包裝過程中有熱壓成型及封合之步驟,對目前之錠劑配方主成分鹽酸嗎啡及磷酸可待因之熱安定性均有不良之影響,反較現用玻璃瓶裝不安定而更易變質。為此,本局製藥工廠現已改由產品的配方變更來進行改善,正積極進行配方變更之研究,並已對泡殼包裝藥品之安定性進行試驗,俟通過安定性試驗後,即可進行新藥申請,改變包裝型態。
盧先生對本局業務不吝督促與指正,請代轉達本局誠摯謝意。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 敬復
96年6月5日
